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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用车管理,规范用车制度,经领导研究决定,制定并启用《车辆行驶记录》和《车辆油耗使用审批表》,要求: 1、每天填写《车辆行驶记录》,用车人、项目负责人签字要规范; 2、报帐时,填写《车辆油耗使用审批表》,由驾驶班初审; 3、表格填写不规范、用油出现异常或弄虚作假者,不予报销。 请各项目监理部认真、如实填写表格。表格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实行。
为进一步加强用车管理,规范用车制度,经领导研究决定,制定并启用《车辆行驶记录》和《车辆油耗使用审批表》,要求:
1、每天填写《车辆行驶记录》,用车人、项目负责人签字要规范;
2、报帐时,填写《车辆油耗使用审批表》,由驾驶班初审;
3、表格填写不规范、用油出现异常或弄虚作假者,不予报销。
请各项目监理部认真、如实填写表格。表格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实行。
附件:1、《车辆行驶记录》.doc 2、《车辆油耗使用审批表》.doc
附件:1、《车辆行驶记录》.doc
2、《车辆油耗使用审批表》.doc
2014年4月15日